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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潭:中国人事档案制度改革的八项主张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6-05 [来源]: [浏览次数]:

陈潭:中国人事档案制度改革的八项主张

 

中国人事档案制度改革的八项主张


2017414日上午,应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干部档案处的邀请,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大数据战略实施的关键路径及其行动策略研究”主持人、《单位身份的松动:中国人事档案制度研究》作者陈潭教授作为特邀嘉宾在干部档案处组织的座谈会上提出了中国人事档案制度改革的八项主张。观点陈述后,陈潭教授针对在座领导干部的提问进行了一一回复。干部档案处负责人主持了座谈交流会,并做了最后的总结发言。作为国内唯一一部人事档案制度研究作品,《单位身份的松动:中国人事档案制度研究》是陈潭教授在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博士论文,经过长达多年的研究和修改,2007年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图书出版后,陈潭教授关于中国人事档案制度改革的一系列主张引起了国内外主流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和持续反响。


 

第一,人事档案制度是事关“人尽其才”的重要政治产品。人事档案制度和户籍制度是影响中国人流动的两项主要制度,而人事档案制度恰恰为多数国人所忽视。

第二,人事档案管理要实现从身份管理到信用管理的转变。人事档案由身份管理转变成身份和信用并用管理,或者直接的信用管理。强化人事档案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改革的顶层设计。

第三,修整和完善人事档案的分类管理制度。人事档案可以分类为干部人事档案、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企业单位人事档案、军事人员人事档案、公民个人人事档案。干部人事档案和军事人员人事档案属于公职人员人事档案,应当由国家公共产品形式提供。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公民个人人事档案可以由市县区里档案馆付费保存。

第四,简化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管理和增强公正审核。减少随意性和主观性栏目及内容,增加历时性和信用性档案内容。更多的“鉴定”内容由第三方或竞争性组织审核决定,避免“组织鉴定”变成“领导鉴定”。

第五,建立国家公共档案管理中心或公民文件中心。建立北京国家人事档案中心和其他地质条件好的地方的国家人事档案备份中心,统一保存干部人事档案和军事人员人事档案,不用“档随人动”和“人随档动”。省级地方人事档案由分级管理调整为统一管理,便于人才选任和降低管理成本。允许公益组织建立公益档案馆,允许建立私人档案馆,社会组织档案和公民个人档案可以付费保存。

第六,实现人事档案的电子化和大数据化。电子档案可以克服纸质档案易改已毁已失的风险。人事档案的数据化可以建立统一的领导干部人才大数据。电子化和数据化易于查阅和保存,降低保管成本,降低毁坏和失真的风险。

第七,有条件拥有调阅个人档案的权利。人事档案存在重大争议时,经过申请和报告,可以调阅干部个人档案。公民个人档案拥有查阅的权利。

第八,人事档案管理法规与《档案法》修改一致。《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修改要和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修改联动一致。


 

【稿约】《广州公共管理评论》 gdgzpar@163.com。《广州社会工作评论》:swrgz2016@163.com